中國確立“金融強國”目標

香港中通社11月1日電(記者 黎金良)中央金融工作會議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舉行。值得注意的是,中央明確中國金融的重要地位,定下“金融強國”的建設目標。

會議強調,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,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,要加快建設金融強國,全面加強金融監管,完善金融體制,優化金融服務,防範化解風險,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,推動中國金融高質量發展,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、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有力支撐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本次召開的是“中央金融工作會議”,而非“全國金融工作會議”。中國基本上每五年舉行一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,每次會議都異常重要,因為它規劃了未來幾年的金融工作方向。

中國(深圳)綜合開發研究院金融發展與國資國企研究所執行所長余凌曲11月1日對香港中通社表示,“中央金融工作會議”從過去的“全國金融工作會議”升格而來,意味著中央將進一步加強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,更加凸顯金融工作的極端重要性、總體性和戰略性。

此外,中共二十大報告提到教育強國、科技強國、人才強國、文化強國、體育強國、製造強國等。此次會議首次提出“金融強國”的建設目標,值得關注。

余凌曲指出,金融是現代經濟的血脈,經濟發展水平越高,對金融配置資源的需求就越大,對金融穩健安全發展的要求也就高,中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需要“金融強國”提供強大支撐和保障。

會議提到,增強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和影響力,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。余凌曲認為,這明確了香港和上海是國家的兩大國際金融中心,各具優勢,比如香港吸引集聚國際資本方面能力更強,上海與國內產業和市場主體的聯繫度更高,未來兩者在服務國家方面有巨大的合作空間。

香港中通社資料圖片

會議還提出完善機構定位,支持國有大型金融機構做優做強,當好服務實體經濟的主力軍和維護金融穩定的壓艙石。余凌曲表示,一方面,金融機構發展要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,在服務實體經濟中做優做強做大;另一方面,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“和而不同”,根據機構自身特色提供專業化金融服務和實現專業化經營發展。跟以往相比,對國有大型金融機構提出“維護金融穩定的壓艙石”新定位,這意味著國有大型金融機構將在化解地方債務、房地產等領域重大金融風險中承擔社會責任,為國家金融和經濟安全做出積極貢獻。

會議明確了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兩個要點:把握好權和責的關係;把握好快和穩的關係。

在余凌曲看來,權和責要有效匹配,針對當前地方債務風險、中小金融機構風險等重點風險,要按照“誰審批誰負責,誰主管誰監管”等原則強化中央監管部門、地方政府處置金融風險的責任,防範“不作為”“亂作為”導致的金融風險,形成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。快和穩要統籌協調,一方面要順應中國實體經濟將長期保持中高速增長的趨勢和需求,繼續保持信貸、融資總量、資本市場等規模較快增長,另一方面要考慮實體經濟對金融的“適配度”“承受度”,避免金融業過度增長推動形成新一輪資產泡沫和金融風險。(完)


【編輯:黎金良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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